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0〕11号)出台以来,苏州持续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2021年4月,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深化农村改革专题培训班,围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主题开展辅导,各县级市(区)和镇(街道)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的约100名人员参加培训。除此以外,苏州市本级正在完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标准,同时配合苏州市住建局进行《苏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二是苏州各地在完善宅基地管理文件。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区、相城区已发文规范农房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村民在原地、异地翻建老旧农房,对农房建设过程中的农房面积、村庄规划、房屋设计、资格认定、审批和验收做了详细规定。吴江区已发文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昆山市和太仓市正在修改完善宅基地管理文件。三是开展住房需求调查。为进一步掌握农村住房建设现状,了解农户翻建需求,常熟市等地正在指导乡镇定期开展农村住房翻建情况调查,对全市农房翻建的申报、审批、在建、验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切实保障农民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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