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2199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02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野动)罚〔2021〕1号 | ||||
文号: | 襄农(野动)罚〔2021〕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野动)罚〔2021〕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市海之味餐饮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9142060008383996XQ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王雷 | |
违?法?事?实 | 2021年6月8日,本机关接到襄阳市森林警察支队移交的关于《襄阳市海之味餐饮有限公司涉嫌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线索。经调查,当事人于2014年3月,通过上海海瑶水族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两只玳瑁海龟。2015年7月,上海海瑶水族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黄鹏云的儿子黄嘉,又将公司的另一只玳瑁海龟送给当事人代养。当事人将三只玳瑁海龟饲养于自己餐厅的水族箱内供餐厅客人观赏。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3只玳瑁海龟; 2.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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