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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萧县永堌镇人民政府刘素云镇长的一封公开信----投诉萧县永堌镇非法强拆

2019-04-01 10:19:58举报投诉佚名我要评论(0条)

  刘镇长,您好!我是宿州市萧县永堌镇北泉村村民吴衬心,我们家于萧县永堌镇北泉自然村经营煤炭生意多年,依法注册萧县信杰商贸有限公司(我父亲吴信杰为法人)。2018年8月31日晚,收到永堌镇人民政府的通知,要求我们于2018年9月1日上午7点前将经营场所清理完毕,否则后果自负。2018年9月1日早上7点30分左右,永堌镇政府组织大批人员突然对我们经营场所进行强拆,并将经营场内价值数百万的2000多吨媒、500吨炉渣强行拉走。2018年9月5日,我们把永堌镇人民政府突发强拆行为复议到萧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5日,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萧复决字〔2018〕77号)确认永堌镇人民政府此次强拆行为违法。2018年12月26日,我们向永堌镇人民政府依法递交了赔偿损失申请书,可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而且镇政府以上访为由多次让派出所民警到家里来抓我哥俩和我父亲,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我哥俩只能流浪在外。

  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萧复决字〔2018〕77号)

  此外,永堌镇人民政府因为要重点打击无照经营散煤,在禁燃区销售散煤,销售硫份、灰份不符合标准的散煤等行为,要求清理煤场。我们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也未在禁燃区销售散煤,没有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却遭到了强拆。但是离我们3公里范围还有4家煤场,规模和条件与我们一样,至今仍在经营。永堌镇人民政府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恳请领导主持公道,治理黑恶违法行为,至诚至谢!!

村民吴衬心敬上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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