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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

2020-04-26 16:06:24本网佚名我要评论(0条)

  近日,为了进一步维持好、维护好渔区的生产秩序,保障渔政执法人员和渔民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农村农业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通知》中要求,要做到疫情防控和监管执法两手抓、两手硬。要严厉打击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越界生产、妨碍安全生产监管和利用疫情防控形势从事非法捕捞等行为。沿海和边境交界水域相关省份要统筹调度渔政执法力量,强化“水上-渔港(码头)-岸线”的点线面梯度管控,坚决防止境外人员从水上通过渔船非法入境。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确实无法通过有效渠道按时换证、年审等情形导致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证书及其他相关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过期或失效的不予处罚。而对于跨区域流动的违法行为人,相关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联动响应、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做到违法线索互告、执法证据互认、执法结果互通。对于涉渔“三无”船舶,由查获地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没收和处理。

  《通知》指出,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要加快推进渔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执法监管。要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执法效率。要充分考虑渔业资源、渔船、渔民的高度流动性特征,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联动联勤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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