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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公职人员回乡参与村庄规划编制

2021-05-18 18:22:24本网佚名我要评论(0条)

  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学实用的发展规划。日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动员公职人员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编制科学实用的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

  《通知》明确,出生地或成长地在云南农村地区的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回家乡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出生地或成长地不在省内农村地区的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到“帮县包乡带村”联系点参与村庄规划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参与所驻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回乡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干部要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尊重群众意愿,按照科学标准,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同时,督促村级组织把规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按照规划开展生产生活;要多方争取、积极协调资金项目,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此外,为保障“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顺利推进,《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乡镇要负责做好统筹,确保每个行政村均有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规划编制;回乡规划干部所在单位要保障3-5个工作日支持干部回乡规划;规划成果作为单位资质审核、个人专业技术职称或等次评定、优秀论文评选的重要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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