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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禽流感传入 我国禁止输入 法国禽类及其相关产品

2021-02-07 15:18:08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1月6日从海关总署获悉,鉴于法国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从1月5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法国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公告显示,法国官方近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法国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公告指出,在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等)上,如发现有来自法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运输工具上如发现禽流感疫情,严格依法实施防疫消毒处理。

  公告指出,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法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公告要求,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jyw/202101/t20210113_7907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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