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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营口市开展畜禽屠宰企业新冠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2021-02-18 12:06:08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为贯彻落实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环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全市肉类产品有效供应与质量安全,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于2月4日起深入屠宰企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查看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待宰圈、屠宰车间、副产品车间、分割车间、包装贮运等重点场所的防护措施。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管控,切实掌握企业员工流动及健康状况,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做到人员管控有台账,疫情防控有指南,防护物质有储备,防控管理有制度,医疗卫生有指导,隔离、转运有措施。 

    督导组提出,屠宰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清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冷链肉品、相关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肉类产品有效供应与质量安全,保障企业员工身心健康。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102/t20210209_4083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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