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和龙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实施清单制管理,助力乡村治理,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安全感。
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工作,实行流程化管理,完善村级主要责任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目录,建立“事务清单”,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零距离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落实“全覆盖、突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任务、每月有进度、每周有反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进一步明确镇、村、集体组织职责,建立“责任清单”,认真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多、评比事项多等问题,从源头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改进和规范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为村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针对村“两委”成员实际情况,因人定岗、因事设岗、科学定责,实现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注重培养提升乡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素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乡村治理机制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投入清单”,建立和龙市扶贫项目进度倒排工期表,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服务形式开放化”标准,着眼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大厅设施,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完善统一管理的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把村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四务”,与乡镇政务公开相结合,建立“公开清单”,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项基层民主决策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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