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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建立完善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

2021-07-02 22:11:09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近日,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建立健全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长江禁捕管理新机制,统筹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划定范围。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梳理禁捕范围地理信息,商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核对后,于6月25入前填报录入河湖管理系统,准确标注禁捕水域地理坐标。经复核后,形成全市禁捕网格管理单元。

  二是明确职责。网格单位承担采集基础信息、开展日常巡查、处置问题隐患。宣传发动群众等基础职能。将禁捕巡查纳入日常巡河工作,加大对偷捕偷捞的重点时段和多发水域以及交界水域的排查力度,及时制止偷捕偷捞现象;及时提供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协助农业农村、水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置;河长制办公室将清理整治非法捕捞纳入河湖长职责,无非法捕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目标,并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

  三是加强培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基层河长、巡河员以及渔政协助巡护人员的禁捕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切实打通河湖管护和禁捕退捕“最后一公里”。

  四是抓好协同。农业农村、水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树立“一盘棋”思维,做到信息互联互通、事件迅速响应、问题协商解决,提升部门联勤联动能力。

  五是做好宣传。要把长江禁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政策宣讲、标语张贴、公示公告、典型宣传等方式,加大《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江禁捕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进村入户,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强化督查。市上将联合开展督促检查、明查暗访,确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到位。对禁止非法捕捞现象、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责任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进行提示、约谈或通报,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7/2/44fcc6ee49f044319621d7026cbd3e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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