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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教育

2021-07-09 23:13:18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一是利用“八五普法”全面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政策宣讲会、召开乡村振兴研讨会等方式,全民普及《乡村振兴促进法》。截至目前,已开展普法5万余人次。

  二是利用媒体网络创新宣传。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乡村振兴促进法》,铭记于心、落实于行。截至目前,网络转发点击量已达到40万余次。

  三是利用帮扶力量重点宣传。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组织帮扶部门、帮扶责任人点对点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工作,着重对贫困村、贫困户讲解法律规定的优先发展的重点和支持鼓励的方向,帮助脱贫户和脱贫地区坚定信心、找准思路,接续开展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已对9000余名帮扶对象进行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7/9/278831d9ad5b48799d973095b72e14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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