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内江市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呈现稳步增长,引领乡村振兴。
(一)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8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内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村成立实施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形成市级督促指导、县级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深化改革,完善组织体系。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六大步骤”清查核实各类资产,共清查出农村集体资产64.07亿元,资源性资产594.03万亩。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立,全市924个行政村,已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888个村。所有已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均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全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确认成员297.93万人,已完成集体资产股份量化18亿元,累计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117个。
(三)试点创新,增强“造血”功能。稳步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印发《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选择50个合并村开展试点,组建县(市、区)调研指导组,开展分片督促指导,每周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因地制宜探索出了股份合作自主经营、资源合作联合、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集体经济实现形式。2020年,全市924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3767.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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