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农办法〔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pdf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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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glgk/content/post_4290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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