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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认定

2021-07-24 12:24:09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7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出口,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南宁海关将于近期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据悉,认定基地类型包括供深基地、供港基地和出口基地。供深基地要求基地所生产产品30%以上供应深圳市场或者供应深圳市场年销售额达500万元;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且达到一定规模。供港基地要求基地所生产产品供港年贸易额达30万美元以上,且达到“五化”要求:即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环境生态化、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国际化。出口基地要求基地所生产产品50%以上出口或年出口贸易额达50万美元以上,且达到“五化”要求。

  为保障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各隶属海关将加强现场指导和培训,指导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对标国际和粤港澳市场标准要求开展基地建设,帮扶企业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等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全面提升示范基地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南宁海关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9529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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