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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物疫控中心开展“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主题党日活动

2021-09-29 19:17:54乌兰察布市农牧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2021年8月31日上午,市动物疫控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学习2021版《动物防疫法》提高业务水平主题党日活动。共20人参加,其中党员8人。

  

   此次学习由党员徐林海以PPT的形式,领学2021版《动物防疫法》,此次的修改对当前动物防疫新形势的需要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使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更规范、有理有据。其中有两个最大亮点:一是两个“调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由原来“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调整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动物防疫责任主要由政府兽医机构承担调整为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责任体系。二是补充完善制度。补充了之前没有的制度,比如新增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兽医管理两章内容,对动物疫病净化、消灭规划和计划等作出了规定;强调了新闻媒体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义务;增加了“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比如人畜共患病防控、野生动物检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防疫安全追溯机制。支部书记孟根在学习过程中对我们实际工作开展时,根据2021版《动物防疫法》需要注意和调整的方面,进行了着重的讲述和解读。
领学结束,大家一起进行对此次的学习内容进行了讨论,认为新版《动物防疫法》进一步丰富了动物防疫的新内容,强化了动物疫病净化、消灭工作,在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前提下,逐步创建无特定动物疫病的养殖场,最终实现动物疫病的净化消灭。新版《动物防疫法》的出台,明确了财政投入保障,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更加具体,与以前相比更具可操作性。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加专业技术水平,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为我市养殖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原文链接:http://nmj.wulanchabu.gov.cn/a/dangjian/2021/0907/24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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