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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讨薪”需要制度破解

2015-12-31 00:44:26中工网[标签:作者]我要评论(0条)

  据新华网报道,岁末,在外打工的人们都在想着回家过年,但从四川广元到郑州打工的罗以学,最近“心里像堵了个大疙瘩”,常常湿红了眼眶:不仅没要到工钱,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一天拖一天,都四个月了,工资还没拿到手。”

  又到年末,又到讨薪季。自从有了“农民工”这个名词,“年终讨薪”便成为一年一度无法绕开的“年关”。可以说,“讨薪”与农民工如影随形,以至成了年终的“标配”。看来今年也不例外,很多农民工由于该拿到的工资还没拿到手,不可避免地再次出现新一轮的“年终讨薪”。

  照理,劳动者付出辛苦劳动,不说用工方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起码得“年毕年结、年了钱清”,让付出辛苦劳动的劳动者拿到自己该拿的钱,好回家过年,这再天经地义不过了。但事实上,很多用工单位、老板却做不到这一点,甚至“跑路”也不鲜见,使得很多农民工到了年末仍然拿不到工钱。为此,爬吊塔、裸奔等各种“讨薪秀”便成了年关的一道“风景”。

  为了帮助农民工讨薪,如果说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作出过努力,似乎说不过去。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各地政府为了治理欠薪每年都会开展一两次集中整治行动。而且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上也采取了一些好的措施,比如劳动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检查工资发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拖欠等。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

  农民工欠薪一环扣一环。在“欠薪链条”中,每一环之间的利益错综复杂,形成环环相护的怪圈,这就给“清欠”增加了难度。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老赖”打击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年终讨薪”的主要因素。目前,“恶意欠薪入刑”虽已实施,每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办理拖欠工资案件多达几十万件,但因恶意欠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却少之又少。

  劳动者付出辛苦劳动却拿不到报酬,不仅是对劳动的亵渎和对劳动者人身尊严的歧视,也是法治社会的一种耻辱。从当前欠薪情况分析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关口前移、防范欠薪于未然,而不是等问题上门、年终为农民工应景而讨薪。再就是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让“老赖”不敢赖。从长远看,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法规,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和违法风险。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才能跳出“年终讨薪”的怪圈。(张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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