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创业之星”经验交流表彰大会今天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强调,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事关农村民生改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要把农民就业创业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就业,积极鼓励农民创业,悉心关怀新生代农民工成长立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亿万农民创造社会财富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劳动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努力走出一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新路子。
回良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上了多方就业、自主创业之路,为推进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回良玉指出,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摆在突出位置。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支持,着力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现代农业,着力培育农村支柱产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创业、返乡创业和进城入镇创业。二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健全政府补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有专长、有技能的各类专门人才。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着力消除制约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政策,改善金融服务,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加强农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在城镇就业创业、安居乐业。
回良玉强调,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和产业工人的主体。要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政府要关怀农民工,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企业要关心农民工,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增进劳动关系和谐,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薪酬福利待遇,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要关爱农民工,努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劳动、保障农民工权益、肯定农民工贡献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农民工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适应能力。
回良玉指出,“创业之星”是广大农民创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我们要大力弘扬“创业之星”的创新精神,总结推广“创业之星”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有志农民加入到创业的队伍中。他希望“创业之星”胸怀大志创大业,科学管理创好业,回报家乡创新业,不断把事业做大做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于1994年发起,每两年举办一届,旨在倡导农民创业精神,交流农民创业经验,营造促进和支持农民创业的社会氛围。(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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