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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实行正向激励的通知

2021-07-23 22:24:53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亳农〔2020〕52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亳发〔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实行正向激励。

  一、激励对象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激励奖项

  设定综合奖(2个)、突出贡献奖(2个)、真抓实干激励奖(5个)。

  (一)综合奖(2个)

  综合奖奖励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两个县、区。

  (二)突出贡献奖(2个)

  突出贡献奖奖励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包括:

  1.一产增加值(20分),指标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分),指标以省调查队公布的数据为准;

  3.化肥农药负增长(15分),指标以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4.秸秆综合利用(10分),指标以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为准;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5分),指标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得分为准;

  6.农业产业化(20分),指标以省农业产业化办《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考核办法》打分结果为准。

  指标总分值100分,按照上半年占45%,下半年占55%分值来衡量,对得分前两名的县、区进行表扬奖励。

  (三)真抓实干激励奖(5个)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明显奖1个。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得分和实施种养一体化示范点的数量和规模,以及市长热线投诉情况综合评定。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在安排2021年度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2.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明显奖1个。以市对县、区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考核结果为准。

  3.完成生猪稳产保供和粮食安全生产任务优秀奖1个。按照市政府分解下达的生猪稳产保供和粮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定(依据调查队公布的生猪生产和粮食生产数据为准)。

  4.省级中心村建设和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奖1个。按照省厅验收等次结果结合我市评估成绩确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区,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人居环境创建示范项目。

  5.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积极成效奖1个。按照完成年度任务的质量、时间及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激励结果应用

  各县(区)2020年度综合奖、突出贡献奖、真抓实干激励奖获奖情况,作为评价县、区乡村振兴工作主要依据。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2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1410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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