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第20210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加强清远市空气污染治理的提案》(第20210103号)的协办意见如下:
为加强清远市空气污染治理,我局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发生。主要做法如下:
一、制定方案,层层联动。2020年初,通过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清远市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制定发布《清远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同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层层联动,压实责任,重点引导农民开展秸秆直接粉碎还田、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措施。并要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示范,全面推动。2020年7月至11月,我局在连州市西岸镇东江村、清新区龙颈镇、阳山县七拱镇大禾岗、连南县三江镇东和村、清城区东城新桥村、阳山县七拱镇火岗村组织召开六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现场示范和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宣传推广秸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遏制秸秆焚烧现象,提升农民对秸秆焚烧和资源化利用的环保意识。另外,我市在连州市西岸镇冲口村建设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2000亩,结合连州市畜牧业产业,大力推广秸秆氨化、青贮、微贮、膨化等技术,通过发展秸秆饲料养畜、过腹还田,推动农牧有机结合,2020年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通过示范带动,2020年度连州市秸秆产生总量16万吨,秸秆可收集量12.60吨,综合利用量10.8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5.88%,其中水稻利用率88.19%,玉米秸秆利用率85.09%。
针对连州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案例,我局印发了《关于学习连州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工作经验的通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共同推进,成效明显。2020年7月8日至10日,我局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加快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使今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成效明显,绝大多数的农民都能采用粉碎还田、覆盖还田、饲料过腹还田等方式,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据统计,截至2020年末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7.5%。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魏贤,联系电话:336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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