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
示范村镇申报及前十批全国“一村
一品”示范村镇监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及前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和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各县(市、区)可推荐申报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或镇,申报村镇原则上应是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和镇(名单见附件1)。
二、监测前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监测范围为我市已认定前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见附件2),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系统(http:/jc.ncpjg.org.cn)在线填报本辖区受监测的示范村镇有关数据。
请各县(市、区)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并在7月22日前完成示范村镇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4日
(联系人:高腾,联系电话:33703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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