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三是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增强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注重培育多元服务主体,聚焦关键和薄弱环节,不干预市场价格,引导农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3.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有哪些?
农业服务企业、农机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种植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要具备农机、农技等方面的相应服务能力,有开展托管服务的经验,群众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哪些形式?
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小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实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各地农牧部门可以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在本地区重点支持推广的托管模式。例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
5.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哪些好处?
可以概括为“降、减、增”。
“降”就是,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集中连片开展农机作业,节约了一家一户的劳动力,农业生产成本大幅降低。
“减”就是,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开展深耕深松、统防统治、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等绿色生产,减少了农药、化肥使用量,也减少了秸秆焚烧、农药使用不当等对环境的污染。
“增”就是,通过生产托管服务,提高了单产和农产品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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