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农﹝2021﹞121号
宋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研究和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累计培育农作物新品种38个、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皖北黑猪、皖北斗鸡(亳州斗鸡)、黄淮山羊等3个品种列入省级畜禽品种遗传资源目录。继我市农科院培育的小麦国审品种皖麦38实现优质强筋小麦育种零的突破和优质不能高产的突破之后,我市谷神种业培育的国禾麦19,以最高单产860.6公斤,刷新全国强筋小麦单产纪录和全省小麦单产纪录,并夺得全国强筋小麦评比冠军。当然,我市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市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工作: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领”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种子保护和利用工作,把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列入《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亳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良繁基地规划,推进国家制种大县、省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目前,蒙城县已制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划引领,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优化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布局,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资源整合”的问题
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我市农业领域重要的科研机构,在粮食品种选育方面成绩显著。2004年经市编委会研究,在涡阳县农科所加挂市农科所牌子;2015年市农科所更名为市农科院,管理体制不变,仍为涡阳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7名。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禁止擅自设置事业单位和增加事业编制”等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编委审批市县的处级事业单位设置”的规定,市级机构设置、编制等问题是政策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权限管理,执行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审批程序。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涡阳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对市农科院发展现状、存在困难等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争取市级支持。同时,建议按照目前管理权限,由涡阳县委编委研究解决增加编制问题。
三、关于“加强科研攻关”的问题
我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科研院所、重点育种企业开展种子培育和南繁、北繁工作。亳州兴禾农业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合作,于2019年12月启动药用植物组培繁育中心建设与运营。组培繁育中心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配套建设温室800平方米,配有培养基自动配置系统、光照培养箱、显微成像系统等先进设备,一次可周转生产组培苗4万余瓶,开展中药材种苗脱毒快繁、提纯复壮、品种改良和种子种苗质量评价等业务。目前,正在推进半夏、丹参、黄精、石斛、白芨、百合等中药材组培生产示范,在花海项目区流转土地700亩进行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下一步,我市将加强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对小麦、大豆、玉米、中药材等进行良种联合攻关,提升科研能力。
四、关于“加强产业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质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中小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实施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少收或免收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培育一批在品质、产量、抗病虫和抗逆性等各有优势的新品种。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构建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种业体系,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力争把“谷神”种业公司培育成为“十四五”期间全省首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请您继续关注“三农”工作,向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持续较快发展。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电话:5555307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1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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