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英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古典猪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英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猪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和加工的。
农业部令第40号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19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