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牧)厅(局、委、办):
为适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进行了调整补充。现将报表制度随文印发,请各级农经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做好2008年农经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农经统计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农经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经部门准确把握形势、科学制定决策的能力,推进经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经统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强化审核、保证质量。各级农经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要强化审核责任,落实统计审核与业务审核“双把关”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业务统计报表须经业务处(办、站)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深入调研,搞好分析。各级农经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业务处室会商,围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和各项业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数据异动情况的对比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与报表一并上报。
四、提高效能、确保进度。今年报表布置时间晚,实施时间紧,各地要抓紧布置、抓紧组织实施。为保证报表质量,今年汇总数据和分析报告实行分阶段上报,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二)、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五)、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上报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前,其他报表于2009年3月中旬上报。
五、报送方式。纸质文件加盖本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邮至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电子文档传至1963lyx@163.com;有关农经统计软件下载将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二OO八年十
附件: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6
二、报表目录…………………………………………………………………………………7
三、调查表式…………………………………………………………………………………9
(一)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农市经年综1表)………………………………………10
(二)农民负担情况(农市经年综2表)……………………………………………12
(三)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乡镇为单位分组(农市经年综3表)…………………14
(四)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村为单位分组(农市经年综4表)……………………15
(五)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农市经年综5表)………………………………………16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农市经年综6表)………………………………17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资产负债(农市经年综7表)……………………………19
(八)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农市经年综8表)………………………………………21
(九)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农市经年综9表)…………………………………22
(十)农经机构队伍情况(农市经年综10表)…………………………………… 23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统计表(农市经年综11表)……………… 24
四、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变动说明…………………………………………… 27
一、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解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调查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的经济情况。
(三)主要指标内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农民负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农经管理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等情况。
(四)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制度为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三月中旬之前由省级报送。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及方式
页码
农市(经)年综1表
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0
农市(经)年综2表
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2
农市(经)年综3表
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乡镇为单位分组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4
农市(经)年综4表
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村为单位分组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5
农市(经)年综5表
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6
农市(经)年综6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7
农市(经)年综7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统计汇总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19
农市(经)年综8表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15日前,电子邮件
21
农市(经)年综9表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统计表
年报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22
农市(经)年综10表
农经济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23
农市(经)年综11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3月15日前,电子邮件
24
三、调查表式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年报表式
(一)农村经济收益分配
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农村经济总收入
1
万元
其中:出售产品收入
2
万元
(一) 按经营形式划分
1.乡(镇)办企业收入
3
万元
2.村组集体经营收入
4
万元
其中:村办企业收入
5
万元
3.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6
万元
4.其他经营收入
7
万元
(二) 按行业划分
1.农业收入
8
万元
(1) 种植业收入
9
万元
其中:出售种植业产品收入
10
万元
(2)其他农业收入
11
万元
2.林业收入
12
万元
其中:出售林业产品收入
13
万元
3.牧业收入
14
万元
其中:出售牧业产品收入
15
万元
4.渔业收入
16
万元
其中:出售渔业产品收入
17
万元
5.工业收入
18
万元
6.建筑业收入
19
万元
7.运输业收入
20
万元
8.商饮业收入
21
万元
9.服务业收入
22
万元
10.其他收入
23
万元
(一)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续)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二、总费用
24
万元
其中:1.生产费
25
万元
2.管理费用
26
万元
三、净收入
27
万元
四、投资收益
28
万元
五、农民外出劳务收入
29
万元
六﹑可分配净收入总额
30
万元
(一) 国家税金
31
万元
(二) 上交国家有关部门
32
万元
(三) 外来投资分利
33
万元
(四) 外来人员带走劳务收入
34
万元
(五) 企业各项留利
35
万元
(六) 乡村集体所得
36
万元
(七) 农民经营所得
37
万元
七﹑农民从乡镇级集体企业得到收入
38
万元
八﹑农民从集体再分配收入
39
万元
九﹑农民所得总额
40
万元
农民人均所得(元)
41
元
十、附报:从集体外获转移性收入
42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1=3+4+6+7=8+12+14+16+18+19+20+21+22+23=24+27 ;
8=9+11;30=27+28+29=31+32+33+34+35+36+37 ;40=37+38+39。
注:本表在村级填表报时,代号3不填;在乡镇级填报时,代号38不填(应填代号3)。
(二)农民负担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2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1
万元
1.土地承包金
2
万元
2.共同生产费用
3
万元
3.建房收费
4
万元
4.其他款项
5
万元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一)一事一议筹资
6
万元
1.道路筹资
7
万元
2.水利筹资
8
万元
3.植树造林筹资
9
万元
4.其他筹资
10
万元
(二)一事一议筹劳
11
万个
1.道路筹劳
12
万个
2.水利筹劳
13
万个
3.植树造林筹劳
14
万个
4.其他筹劳
15
万个
三、农业生产性收费
16
万元
1.农业灌溉水费
17
万元
2.农业灌溉电费
18
万元
3.其他收费
19
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万元
1.农民建房收费
21
万元
2.外出务工经商收费
22
万元
3.农机、摩托车、三轮
23
万元
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收费
4.计划生育收费
24
万元
5.其他收费
25
万元
(二)农民负担情况(续)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五、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26
万元
1.作业本费
N
万元
2.代办费
28
万元
3.其他收费
29
万元
六、罚款
30
万元
七、集资摊派
31
万元
1.道路集资摊派
32
万元
2.水利集资摊派
33
万元
3.办电集资摊派
34
万元
4.其他集资摊派
35
万元
八、政府补贴补偿
36
万元
1.种粮直接补贴
37
万元
2.退耕还林补贴
38
万元
3.征用耕地补偿费
39
万元
4.其他补贴
40
万元
九、附报指标: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村数
41
个
2.一事一议筹资涉及村数
42
个
3.一事一议筹资涉及人数
43
万人
4.一事一议筹劳涉及村数
44
个
5.一事一议筹劳涉及劳动力数
45
万个
6.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工日数
46
万个
7.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金额
47
万元
8.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
48
万人
9.种粮直接补贴面积
49
万亩
10.农村合作医疗收费
50
万元
11.国家税金
51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1=2+3+4+5;6=7+8+9+10 ;11=12+13+14+15 ;16=17+18+19
;20=21+22+23+24+25;26=N+28+29 ;31=32+33+34+35 ;36=37+38+39+40 ;41≤42+44
(三)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乡镇为单位分组
表号:农市(经)年综3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乡镇数
人口
甲
乙
丙
1
2
乡镇级单位合计
1
个,万人
1.1000元以下的乡镇
2
个,万人
2.1000-1500元的乡镇
3
个,万人
3.1500-2000元的乡镇
4
个,万人
4.2000-3000元的乡镇
5
个,万人
5.3000-4000元的乡镇
6
个,万人
6.4000-5000元的乡镇
7
个,万人
7.5000-10000元的乡镇
8
个,万人
8.10000元以上的乡镇
9
个,万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1=2+3+4+5+6+7+8+9
(四)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以村为单位分组
表号:农市(经)年综4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村数
人口
甲
乙
丙
1
2
村级单位合计
1
个,万人
1.1000元以下的村
2
个,万人
其中:500元以下的村
3
个,万人
2.1000-1300元的村
4
个,万人
3.1300-1600元的村
5
个,万人
4.1600-2000元的村
6
个,万人
5.2000-2500元的村
7
个,万人
6.2500-3000元的村
8
个,万人
7.3000-3500元的村
9
个,万人
8.3500-4000元的村
10
个,万人
9.4000-5000元的村
11
个,万人
10.5000-10000元的村
12
个,万人
11.10000元以上的村
13
个,万人
其中:30000元以上的村
14
个,万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1=2+4+5+6+7+8+9+10+11+12+13
(五)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5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 量
甲
乙
丙
1
一、基层组织
1.汇总乡镇级单位数
1
个
2.汇总村民委员会数
2
个
3.汇总村民小组数
3
个
4.汇总农户数
4
万户
5.汇总人口数
5
万人
二、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数
N1
个
1.已经完成的村数
N2
个
2.正在组织实施的村数
N3
个
三、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
6
万亩
1.耕地
7
万亩
2.园地
8
万亩
3.林地
9
万亩
4.草地
10
万亩
5.水面
11
万亩
6.其他
12
万亩
四、汇总劳动力数
13
万人
其中:(一)从事家庭经营
14
万人
其中:从事第一产业
15
万人
(二)外出务工劳动力
16
万人
其中:1.有组织输出劳动力
17
万人
2.经培训输出劳动力
18
万人
3.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
19
万人
① 乡外县内
20
万人
② 县外省内
21
万人
③ 省外
22
万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N1=N2+N3 ;6=7+8+9+10+11+12 ;19=20+21+22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
表号:农市(经)年综6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经营收入
1
万元
加:发包及上交收入
2
万元
投资收益
3
万元
减:经营支出
4
万元
管理费用
5
万元
其中:干部报酬
6
万元
二、经营收益
7
万元
加:补助收入
8
万元
其他收入
9
万元
减:其他支出
10
万元
三﹑本年收益
11
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收益
12
万元
其他转入
13
万元
四﹑可分配收益
14
万元
五﹑各项分配
15
万元
1.提取公积公益金
16
万元
2.提取应付福利费
17
万元
3.外来投资分利
18
万元
4.农户分配
19
万元
5.其他分配
20
万元
六﹑年末未分配收益
21
万元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续)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七﹑附报指标
1.汇入本表村数
22
个
(1)当年无收益的村
23
个
(2)当年有收益的村
24
个
其中: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
25
个
① 集体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
26
个
② 集体收益5-10万元的村
27
个
③ 集体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
28
个
2.当年扩大再生产支出
N1
万元
3.当年取得土地征占补偿费
N2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7=1+2+
15=16+17+18+19+20;21=14-15 ;22=23+24 ;25=26+27+28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
表号:农市(经)年综7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资产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1
万元
1.货币资金
2
万元
2.短期投资
3
万元
3.应收款项
4
万元
4.存货
5
万元
二﹑农业资产合计
6
万元
1.牲畜(禽)资产
7
万元
2.林木资产
8
万元
三﹑长期资产合计
9
万元
1.长期投资
10
万元
2.固定资产合计
11
万元
(1) 固定资产原价
12
万元
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
N
万元
(2) 减:累计折旧
13
万元
(3) 固定资产净值
14
万元
(4) 固定资产清理
15
万元
(5) 在建工程
16
万元
3.其他资产
17
万元
四﹑资产总计
18
万元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续)
填报单位: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流动负债合计
19
万元
1.短期借款
20
万元
2.应付款项
21
万元
3.应付工资
22
万元
4.应付福利费
23
万元
二﹑长期负债合计
24
万元
1.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25
万元
2.一事一议资金
26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合计
27
万元
1.资本
28
万元
2.公积公益金
29
万元
3.未分配收益
30
万元
四﹑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31
万元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1=2+3+4+5 ;6=7+8 ;9=10+11+17 ;11=14+15+16
14=12-13;18=1+6+9 ;19=20+21+22+23 ;24=25+26 ;27=28+29+30
31=19+24+27 ;18=31
(八)土地承包经营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8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 量
甲
乙
丙
1
一、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
1
户
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
2
亩
1.耕地归村(原生产大队)所有的面积
3
亩
2.耕地归组(原生产队)所有的面积
4
亩
3.其它权属的耕地面积
5
亩
三、家庭承包合同份数
6
份
四、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份数
7
份
五、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合同份数
8
份
六、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
9
亩
1.转包
10
亩
2.转让
11
亩
3.互换
12
亩
4.出租
13
亩
5.入股
14
亩
6.其他形式
15
亩
七、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
16
亩
八、机动地面积
17
亩
九、其他承包方式发包的“四荒”等其它农用地面积
N1
亩
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数
18
个
十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人数
N2
人
十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数
20
件
其中:涉及妇女权益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数
21
件
十三、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数
22
件
其中:由仲裁委员会调处的纠纷数
N3
件
十四、附报指标:
征收征用农户承包耕地面积
25
亩
其中:1.涉及农户数
26
户
2.涉及农业人口数
27
人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5;9=10+11+12+13+14+15
(九)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9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 量
甲
乙
丙
1
一﹑已审单位数
1
个
其中:违纪单位数
2
个
二﹑已审单位资金总额
3
万元
其中 :违纪金额
4
万元
三﹑贪污案件数
5
件
其中:万元以上贪污案件数
6
件
四﹑贪污金额总数
7
万元
其中:已退赔金额总数
8
万元
五﹑受处分人数
9
人
其中:受刑事处理人数
10
人
六﹑已成立审计机构的县数
11
个
七﹑已成立审计机构的乡数
12
个
八﹑已配备审计人员数
13
人
(十)农经机构队伍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10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 量
甲
乙
丙
1
一﹑农经机构设置情况
(一) 地级
1
其中:行政
2
(二) 县级
3
其中:行政
4
(三) 乡(镇)级
5
1.单独设置的
N1
2.综合设置的
N2
其中:与农技推广综合设置的
N3
(四) 未建机构已有人员的乡(镇)
6
二﹑农经人员总数
7
(一) 国家干部编制人数
8
其中:乡(镇)级人数
9
1.中专以上有学历人数
10
其中:大专及其以上人数
11
2.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12
其中:(1)高级农经师及相应职称
13
(2)农经师及相应职称
14
(3)助理农经师及相应职称
15
(二) 非国家编制人数
16
其中:1.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人数
17
2.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18
三﹑农经培训人次数
19
其中:培训村组会计人次数
20
四﹑村(组)会计人数
21
其中:领取会计证人数
22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5=N1+N2;7=8+16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
表号:农市(经)年综11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27号
有效期:2年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
1
个
(一)专业合作社
2
个
其中: 已按《登记条例》登记
3
个
(二)专业协会
4
个
(三)专业联合社
5
个
(四)专业联合会
6
个
二、成员总数
7
个
(一)专业合作社成员
8
个
其中:1.农民成员
9
个
2.团体成员
10
个
(二)专业协会成员
11
个
其中:农民成员
12
个
(三)专业联合组织成员
13
个
三、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14
户
(一)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
15
户
(二)专业协会带动非成员农户
16
户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情况
(一)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专业合作组织数
17
个
其中:农业部扶持
18
个
财政部扶持
19
个
省(区、市)扶持
20
个
地、市、县扶持
21
个
(二) 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22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23
万元
省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24
万元
地、市、县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25
万元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续1)
五、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
1.种植业
26
个
其中:粮食产业
27
个
2.林业
28
个
3.畜牧业
29
个
其中:生猪产业
30
个
奶业
31
个
4.渔业
32
个
5.服务业
33
个
其中:农机服务业
34
个
6.其他
35
个
(二)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
1.产加销一体化服务
36
个
2.购买服务为主
37
个
3.仓储服务为主
38
个
4.运销服务为主
39
个
5.加工服务为主
40
个
6.农机服务为主
41
个
7.技术信息服务为主
42
个
8.其他
43
个
(三)按负责人身份划分
1.农民
44
个
2.企业代表
45
个
其中:基层供销社代表
46
个
3.事业单位代表
47
个
其中:基层农技服务组织代表
48
个
4.社会团体代表
49
个
5.其他
50
个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续2)
六、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情况
(一) 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
51
万元
其中:出口产品总值
52
万元
统一销售成员产品80%以上专业合作社数
53
个
(二) 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
54
万元
统一购买比例达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数
55
个
(三)培训成员和农民数
56
人次
(四)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的专业合作社数
57
个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专业合作社数
58
个
(六)拥有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数
59
个
(七)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专业合作社数
60
个
其中:1无公害农产品
61
个
2.绿色食品
62
个
3.有机食品
63
个
4.森林产品
64
个
七、专业合作社资产负债状况
(一) 资产总额
65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66
万元
(二) 负债总额
67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68
万元
(三) 所有者权益
69
万元
其中:出资总额
70
万元
其中:农民成员出资额
71
万元
八、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一) 总收入
72
万元
(二) 总支出
73
万元
其中:上缴税金
74
万元
(三) 盈余
75
万元
其中:1.弥补亏损总额
76
万元
2.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总额
77
万元
3.盈余返还总额
78
万元
4.红利总额
79
万元
九、专业合作社其他情况
1.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专业合作社数
80
个
2.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的专业合作社数
81
个
其中:60%以上
82
个
3.创办加工实体的专业合作社数
83
个
4.开展成员内部资金互助的专业合作社数
84
个
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平衡关系:1=2+4+5+6 ;7=8+11+13;14=15+16 ;17≥18+19+20+21
22≥23+24+25;2=26+28+29+32+33+35=36+37+38+39+40+41+42+43=44+45+47+49+50
60≥61+62+63+64;65=67+69;75=72-73≥76+77+78+79
四、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变动说明
一、增加指标
1.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二)增加“作业本费” (代号N)。
2.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五)增加“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数” (代号N1)、“已经完成的村数” (代号N2)和“正在实施的村数” (代号N3)。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表六)增加“当年扩大再生产支出” (代号N1)和“当年取得土地征占补偿费” (代号N2)指标。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统计表” (表七)增加“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 (代号N)。
5.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增加 “其他承包方式发包的‘四荒’等其它农业用地面积” (代号N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人数” (代号N2)“由仲裁委员会调处的纠纷数” (代号N3) 。
6.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表十)增加“单独设置的” (代号N1)、“综合设置的” (代号N2)、“与农技推广综合设置的” (代号N3)3个指标。
二、取消指标
1.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二)“一费制收费”(代号27)。
2.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人员数” (代号19)“仲裁裁决的纠纷数”(代号23)和“调解解决的纠纷数” (代号24)。
三、修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专业合作社数”的指标解释。(代号58)
四、指标解释
1.作业本费:指政府举办的农村小学、初中向学生收取的作业本费用。
2. 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数: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产按照股份进行量化,对集体成员进行按股分红,包括已经完成折股量化并按新机制运行的村级社区合作组织,也包括已经决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正在制定改革方案或落实改革方案的村级社区合作组织。但不含仅仅是村办企业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或拥有股份的股东只限于少数人的村。
3.当年扩大再生产支出: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金的支出。如购置生产性农机具、修建生产用的厂房和仓库、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及追加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投入等。
4.当年取得土地征占补偿:指当年各级政府实际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资金。不包括应分配给农户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由村组织暂收尚未分配给农户的费用。
5.其他承包方式发包的"四荒"等其他农业用地面积:指乡、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公开协商、招标、拍卖等其他承包方式发包的机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
6.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人数: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聘任的仲裁员人数。
7.仲裁委员会调处的纠纷数: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调解、仲裁结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数量。
8.单独设置的:乡镇农经机构总数中专职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职能的机构数。
9.综合设置的:指乡镇农经机构总数中除承担农经职能外还承担其他行业职能的机构数。如承担农经工作和农业技术推广业职责的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心)、承担农经工作和财政职能的财政(经)所等。
10.与农技推广综合设置的:指乡镇综合设置的机构中,承担农经职能与农业技术推广等职能设置的机构,如承担农经职能的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心)、农技推广站等。
1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专业合作社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指实行了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建立档案和记录,通过标签、标识或信息码等形式的综合管理,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这种制度的专业合作社数。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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