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农民工网!
当前位置:

发现“炒猪”行为将如何处理

2021-07-24 07:29:16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对举报、排查中发现的“炒猪”行为线索,坚持“不查清情况不放过”,查实的“不处理到位不放过”;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并依法打击编造、散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线索、移送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涉及黑恶势力的,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涉嫌“炒猪”行为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513-59002109;市公安局0513-85020997。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wdzsk/content/a6d66022-fbbf-40b6-b44f-a69822925475.html
评  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点击刷新验证码
 表  情:
*内  容: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农民工人才库| 农网大全| 栏目帮助| 栏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