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阜阳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阜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