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关于做好数字乡村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一村九园”数字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农文〔2021〕14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一村九园”创建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数字化程度较高的村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类型 (一)数字村庄 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村级层面农业农村的应用,依托三维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村级经济社会管理数字化集成应用,展现村庄的村情、村貌相关要素,提高乡村现代化管理能力。 (二)数字化园区 结合物联网、智能控制、大数据等技术,对动植物生长环境、生长状况、设备等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提升设施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水平。包括“数字田园”“数字果园”“数字菜园”“数字茶园”“数字菌园”“数字药园”“数字花园”“数字牧场”和“数字渔场”等九类园区。 三、申报条件 (一)数字村庄申报条件 1.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完善; 2.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应用程度高; 3.农村村务政务信息化程度高; 4.班子团结,党建力量雄厚; 5.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优先。 (二)数字化园区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主导产业明显,核心片区突出,有一定的产业规模; 3.申报单位数字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高; 4.申报单位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优先。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政府审核—农业农村局认定核准--公示备案”的程序实施。 五、有关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26日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同时报电子版(jyscxxk@163.com)。 联 系 人:张利平 联系电话:0391-6633816 2021年7月19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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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mj.jiyuan.gov.cn/tzgg/202107/t20210719_733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