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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的公示

2021-07-24 02:25:06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炎陵县宏丰农机修理厂进行资质审核,基本符合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要求。我局拟认定炎陵县宏丰农机修理厂为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0731-28682315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8/20210630/i1721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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