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按照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0〕19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圆满完成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任务,切实保护好我市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拟开展2020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放流品种、数量、规格、地点
|                放流品种  |                            数量(万尾)  |                            规格(厘米)  |                            地点  |         
|                长毛对虾  |                            2500  |                            平均体长1cm以上  |                            防城港市港口区海域  |         
|                卵形鲳鲹  |                            40  |                            平均体长3cm以上  |         
  二、放流时间
  放流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三、主办单位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四、公示期
  202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
  届时将邀请报社等相关部门和群众参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监督电话:2829920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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