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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民教育田间学校(公益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的公告

2021-07-24 05:27:21黔南州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黔南州州级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田间学校(公益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机构

  范围:黔南州内农民教育培训承担部门(农广校)、职校、党校、农科院(所)等能承担和愿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公益单位。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机构不予发牌,参照田间学校进行认定和管理。

  (二)田间学校

  范围:黔南州内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社会培训机构等。

  遴选条件:一是优秀农业主体身份(根据农业主体条件实际,可联合申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近5年无不良记录;二是有较好的教育培训软硬件与农民教育培训经历;三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四是和农业农村部门有良好合作记录;五是负责人有较强的发展意愿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六是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和培训任务,承担辖区实训基地、共享师资、农民核心学员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三)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范围:黔南州内农业产业园区、坝区、农业企业等农业主体等

  遴选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实训场地和农民教育培训专业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产业优势明显、技术领先,符合农民教育培训实训的特点和规律;实训基地负责人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和田间学校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见附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清单及图片。

  四、审定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1年7月2日前向黔南州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至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事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2、黔南州农业农村局接受培训单位申请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地??址:都匀市洛邦工业园区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4—8285463,15761632675??18375085600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znyncj.qiannan.gov.cn/dtzx_110/tzgg/202106/t20210629_68853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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