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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16:50:28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人社局,宣州区烟叶产业发展中心,皖南烟叶公司,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农业系列中级评委会拟于9月份组织评审,评审范围主要是各县市区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报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字样),表内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1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1 份(需申报人签名)。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下同)。

  4.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聘任文件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期内有效学习时间)。

  7.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的工作总结。

  8.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表彰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9.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译作(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著作复印文章首页,论文全文复印),县乡申报人员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技术总结或试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

  10.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2 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申报评审中级人员需提供全部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4、5、6、7、10项材料;申报认定中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3、6、7、10项材料。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明空岗数)。

  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5)1份。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6)1份。

  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或市直企事业单位按规范格式填写《2021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8)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格式)至xcnwmsb@163.com。

  四、申报程序、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7)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申报程序。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加盖公章,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局属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后列表报送。

  (三)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至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联系电话:0563-3022175。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材料审核。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审查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上所有内容均需逐项认真填写,凡出现未签名或未填写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除对当事人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5年(含5年)申报资格外,还将通报所在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审核人。

  (二)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未实行聘任制的企业单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三)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四)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五)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六)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七)面试答辩。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要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7.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8.2021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8.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一览表.xls【72.5 KB】 附件1-7.doc【147 KB】


原文链接:http://nyncj.xuancheng.gov.cn/News/show/1273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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