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8〕48 号)要求,为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docx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4356891.html
今日推荐
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10月13日至15日,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党支部书记暨纪检干部培训班在山东..
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地址: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客服:

通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