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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区县犬只死亡无害化处理场点信息公示

2021-08-21 05:12:06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全市各区县(开发区)犬只死亡无害化处理场点信息。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养犬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附件:附件西安市病死畜犬只害化处理点信息表.docx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a.gov.cn/xwdt/tzgg/6111f265f8fd1c0bdc4397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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