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农民工网!
当前位置:

点对点支持中高风险区域农资运输

2021-08-26 10:36:30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佚名我要评论(0条)

  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供需对接,强化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事项,落实道路货运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支撑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强化应急运力储备,加强调度指挥,确保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及时保障。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相关地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建立对接机制,实施“点对点”支持,一事一处理,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物资运输。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安排部署下,积极协调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工作流程,明确货运车辆通行要求,做到一次停车、同步检查,具备条件的可开通货运车辆快速通道,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并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依托交通专班,公布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及时受理和解决农业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通行相关问题,重点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在疫情防控检查站点遇有交通阻滞等情况的,要及时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指挥疏导,保障优先通行。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研究在城市周边设立物资中转调运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用,确保农业生产物资等各类生产生活物资有序中转,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108/t20210826_5675828.htm
评  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点击刷新验证码
 表  情:
*内  容: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农民工人才库| 农网大全| 栏目帮助| 栏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