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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2021-09-29 17:26:28兴安盟农牧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内司通〔2021〕103号),盟农牧局被推荐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至盟农牧局政策法规科。

   公示期:2021年9月22日--9月27日

   联系电话:0482-8288722

   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盟农牧局办公楼137400

  

   兴安盟农牧局

   2021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13/448647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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