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岩市2020-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等相关服务;
3、具有编制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内容
以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5号)以及2021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负责“龙岩市2020-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工作。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1、建立2020年和2021年龙岩市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2、汇总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图。
3、编制2020-2021年龙岩市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报告。
四、报价要求
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
1、报价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等相关服务;
3、法人授权证明(如有);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密封袋封口,密封袋封面写明“龙岩市2020-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投标材料”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和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寄件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1019室,联系人:吴志锋,联系电话:18950895202,0597-2315185。
(四)报价须知
本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29日-10月15日。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1年 10月15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七、定标知会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我们按照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则专题会将根据其工作经历和服务质量研究确定,并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贵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贵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龙岩市2020-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投标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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