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嘉峪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规范使用,发挥应有效益,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66号)要求,现就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服务。
2、项目概况: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154.00万元,全部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共18个。
3、项目地点:嘉峪关市。
4、完成周期:25日历天。
5、评价范围: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按照《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嘉峪关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等做出客观实际的中期绩效评价。
6、质量要求:达到省级要求的评价标准。
7、最高限价:12.50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1年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查询企业注册所在省份的信用情况)。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从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咨询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评价组织或自然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26日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
2、获取方式:
(1)投标单位以收到招标单位正式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为准,携带资质证件到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221室),经审核通过后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获取谈判文件。
(2)如投标单位不方便,可通过邮箱发送资质证件PDF格式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反馈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27日下午15:00之前在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221室)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7日下午15:00时在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206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方: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董友欣
联系电话:13993768528 0937-6222239
邮箱:476856278@qq.com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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