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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09-30 06:31:22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目 录

  第一部分 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

  二、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

  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据法律,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知识权保护等进行监管,并依法查处。受理涉农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

  二、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额事业编制人数5人(参公事业编制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参公3人,事业4人,民生项目人员1人。

  第二部分: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5.09万元,支出总计99.3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9.17万元,增加59.42%,支出增加33.48万元,增加50.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9.3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99.37万元,占100%,剩余5.72万元,列入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7万元,增加59.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8万元,增加50.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99.37万元,占100%。剩余5.72万元,列入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7万元,占98.49%,较上年增加33.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万元,占1.53%,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范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62万元,较上年增加28.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25万元,较上年增加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购置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总额1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万元,非流动资产8.93万元。

  (三)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队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个,资金1.5万元。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印刷费9184元、专用材料费(采购执法记录仪1个)1550元,两项占资金的71.6%,印刷费主要用于制作农资监管人员公示牌35个、执法监督公示牌7块,印制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记录,印制涉农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辩假、维权、科学使用农资等知识明白纸及其宣传横幅等;办公费4266元,占资金的28.4%。项目资金确保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71.6%的资金直接用于农业执法宣传、执法检查监督和涉农案件的办理以及群众投诉举报查处,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肥料等农资以及农产品监督抽检所需经费不确定,要根据上级监督抽检安排或案情的需要来确定。下一步我们将以绩效考核为契机、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审计署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审计署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是指审计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审计署各行政机构正常 46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审计署机关及驻地方 特派员办事处的项目支出。(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审计署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审计业务(项):是指审计署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 不准”的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 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五)审计管理(项):是指审计署用于审计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审计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六)信息化建设(项):是指审计署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七)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不含机关服务中心)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为根据综合管理和审计业务工作需要,审计署及所属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发生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审计署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 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嘉峪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jyg.gov.cn/tzgg/202109/t20210908_613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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