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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坚持四项举措 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发展

1970-01-01 08:33:30我要评论(0条)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9月27-28日,农业部在湖北宜昌召开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本次会议是2007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后农业部组织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范围的经验交流会。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陈晓华指出,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6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超过31万家,已有2600万左右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已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亮点,成为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是广大农民群众努力实践、勇于创新的结果,得益于中央的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情参与。近年来,各地在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发展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促进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切实保护和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坚持政策引导推动,部门协作联动,切实形成支持合力;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增强带动能力。

    陈晓华提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强化扶持政策,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始终坚持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始终坚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引导农民依法办社、依章办事,不断提升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

  陈晓华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指导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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