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农民工网!
当前位置:

孙中华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1970-01-01 08:33:30我要评论(0条)

  

农业部经管司司长 孙中华

(2010年9月28日)


    这次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陈晓华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5个省、1个市的代表和3位合作社理事长作了大会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出席了“2010合作社产品(湖北)推介洽谈会”并现场参观考察了宜昌市2家合作社,今天上午又进行了分组讨论。总的看,这次会议交流了经验、深化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对会议作个简要小结,谈三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全面分析了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大家普遍反映,会议开得及时,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视野。会上,湖北、江苏、浙江、重庆、陕西等5省农业部门和宜昌市以及山东、河南、山西等3省不同产业的合作社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其他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大家还现场参观了宜昌的两个典型合作社;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广泛交流了各地合作社发展情况。大家认为,通过交流,了解和学习到了兄弟省(区、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受启示,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

    二是肯定了成绩,增强了信心。陈晓华副部长在讲话中,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充分肯定了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大家认为,讲话对各地做法的归纳系统全面,对基本经验的概括准确精炼,对工作成效的反映客观充分,深受启发,倍感振奋,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促进合作社发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分析了形势,提高了认识。陈晓华副部长的讲话,站在建设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新形势,着重强调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需要高度重视的五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家认为,讲话对新情况把握准确,对新问题阐述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大家表示,一定要科学把握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增强指导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是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陈晓华副部长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大家认为,讲话找准了当前加强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着力点,抓住了关键点,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对于推动合作社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表示,一定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在今天上午的分组讨论中,大家发言踊跃,讨论热烈,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我和与会的经管司、经管总站的同志们都从中充分感受到了大家对合作社事业饱含的热情、激情、关心和支持。对大家提出的这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断改进司站工作。

    二、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特别是陈晓华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各级农业部门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议结束后,大家要迅速汇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办、局)要向本部门党组作专题汇报,向所辖系统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任务,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本次会议精神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力求取得实效。重点要落实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把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陈晓华副部长在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近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社会各方面也都积极关注和参与,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长。今后一个时期,合作社将会继续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认真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部分合作社离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登记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服务不到位、盈余不返还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听之任之,必然会损害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合作社的公信力,最终会挫伤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削弱合作社事业发展的生命力。因此,在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注重数量增长,更要注重规范提升。当前,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经管部门要以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为主要抓手,切实履行指导、扶持、服务职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探索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为合作社设立、变更登记提供指导和帮助,对合作社运行情况开展定期回访、日常巡查和情况通报等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与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的配合,把落实合作社优惠扶持政策与促进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采取以奖代补、税收监督、信用评级授信等措施,引导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强化指导服务,通过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指导合作社健全成员账户、盈余分配、民主管理等各项制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

    第二,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合作社机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生事物,推进合作社机制创新,是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我们指导合作社发展的一条宝贵经验和工作原则。随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合作社成员对合作内容、合作形式、合作层次必然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敏锐地把握这些新的需求,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内容、合作形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和实践。陈晓华副部长在讲话中,着重对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深化成员间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合作,对外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联合,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规模,提高带动农民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的创新。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如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的关系、成员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等,都需要通过机制创新来解决。我国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小且高度均等化,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从这一基本农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既体现公平原则,又体现效率要求,努力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现代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要努力健全工作指导体系。当前,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适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新要求,逐步强化了对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服务工作力量。陈晓华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体系建设,为我们指明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着力点。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工作指导体系。目前,各地在这方面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比如北京、山西等省市的部分区县专门成立了合作社辅导服务中心,为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提供了必要的人力保障,这是应当大力倡导的。各地要很好地学习和借鉴这些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健全工作指导体系,努力培养一支熟悉业务、工作认真、热心合作社事业的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指导和服务合作社发展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第四,要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这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所以能在制度保障、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项目支持、示范社建设等方面不断突破,取得成效,主要原因是各级农业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了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的合力。我们要继续巩固与有关部门密切的工作联系机制。已经建立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的地方,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统筹各部门各行业资源集中支持合作社,定期研究合作社发展思路和工作计划,指导当地合作社发展工作。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地方,各级农业部门也要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等形式建立涉农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上午陈晓华副部长已经作了明确阐述和全面部署。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务求把各项任务落实到行动上。在此,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具体工作。

    (一)积极谋划“十二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规划。现在是“十一五”即将结束、“十二五”将要开局的关键时期,做好规划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十分重要。“十二五”期间,如果能够将合作社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并且围绕这个规划制定和落实好一系列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水平一定会有一个大的提高。各地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合作社发展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调研,深入研究,早谋划、早动手,研究提出“十二五”合作社工作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积极争取将合作社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推进合作社事业规范化、上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试点工作。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需求,结合今年以来的调研情况,我们准备今后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示范试点工作。一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在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基础上,初步考虑适当时候在全国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活动”,把单个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更大范围、更广区域上推广,在新的层次上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地也可以结合现有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积极探索整县推进的具体办法。二是开展合作社信息化试点。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既是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快农业信息化的重要途径。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将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纳入 “十二五”规划纲要,围绕打造为合作社服务的网络平台,着力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基本数据传输以及信息化管理软件等设施设备和信息人才队伍建设,确定一批试点地区。依托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支持建立健全合作社成员档案,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建立合作社财务管理信息体系,促进合作社社务公开透明;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推动合作社产品产销衔接。三是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年,将在全国选择100家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同时,积极与人民银行、银监、财政、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将试点合作社开展的“信用合作”纳入合作社业务登记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对试点合作社提高信用资质评级档次,创新适合试点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设立风险储备基金和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试点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探索对试点合作社开展审计监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四是引导开展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试点。通过试点,纵向鼓励同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合作社的市场谈判和竞争能力;横向支持各类合作社组建区域性联合会,发挥在信息收集、教育培训、营销推广、对外交流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初步考虑,“十二五”期间,部里将依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重点围绕粮食、油料、棉花、蔬菜、水果、生猪、奶牛、禽类、淡水养殖、农机等10大行业,培育100家联合社试点,扶持其做大做强。

    (三)抓好合作社人才培养。部里将在全国确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地,目前已经对各地推荐的基地名单进行了汇总,第一批认定的文件和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即可下发。同时,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培养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辅导人员。各级农经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培训基地的实施管理细则,加强对培训基地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按时完成承担的培训任务。要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合作社人才培养制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要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探索实行为合作社辅导员颁发上岗证书的做法,争取把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人员培训列入当地人才培训计划,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储备人才。

    (四)加强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管。为全面掌握财政项目实施效果,我部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为2010 年农业部财政专项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开展财政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对规范预算资金分配、促进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加大和优化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认真配合支持,为绩效评价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监管、总结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明年的示范项目指南即将下发,各地要早准备、早部署,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切实把好第一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表彰工作。宣传表彰是推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各地要探索创新表彰激励机制,尽可能将优秀合作社及带头人表彰纳入相关表彰范围。积极推荐一批合作社理事长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要重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种舆论媒体的作用,特别要充分利用农民日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中国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财务会计》杂志等合作社宣传主阵地,利用“合作社法律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实现宣传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进一步营造支持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评  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点击刷新验证码
 表  情:
*内  容: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农民工人才库| 农网大全| 栏目帮助| 栏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