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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河中鱼儿莫去捞 “十年禁渔”要知晓

2021-08-03 19:24:06商洛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8月2日6时40分许,商南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反映,县河中很多死鱼,并且有人在河中捞鱼,请前往处置。接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会同水产站技术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处置。

  

  7时许,农业执法人员从县河二道河段开始沿河岸一路向北巡查到县河水库。在滨河南路、滨河北路有多处拦河坝内水面漂浮聚集有较多的死鱼,约近千条,水里、水草中也有很多活鱼被困在浅水中,大多为几厘米至十几厘米的小鱼,偶有二三十厘米的红鲤鱼等野生鱼类。巡查过程中发现洋桥下、滨河南路河中有2名捞鱼人员、在县水库发现2名垂钓人员,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立即上岸接受检查,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当事人诚恳接受批评,并当场将捕捞的活鱼放生到河水中。过往的很多群众在围观,执法人员借此机会用车载喇叭滚动播放《禁渔通告》,并向过往围观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发放宣传单,现场说教和宣传效果良好。

  

  经水产技术人员对现场死鱼和正在游动的鱼进行观察对比鉴别,初步认定鱼儿死亡原因是近日高温、昨晚突降暴雨水中缺氧所致。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正在对河中死鱼打捞上岸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河水不被污染。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令,商南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已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性捕捞。严禁电、毒、炸鱼;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水生动物,严禁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等加工售卖野生水生动物食(菜)品、制品;严禁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网具。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各类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非法制售禁用渔具、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0914-6323388(县农业农村局)、110(县公安局)、0914-6326919(县市场监管局)电话进行举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angluo.gov.cn/templet/shangluoshi/xcbdshowarticle.jsp?id=65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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