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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惠农小常识—杀虫剂使用错误

2021-08-20 22:05:36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错误一:赶尽杀绝。一般杀虫剂只要能达到让其丧失繁殖力和对植株的危害能力即可,使用同时会对植物产生毒害作用,过于追求杀死、杀完,往往会造成药害。

错误二:见虫就杀。只有虫的数量达到危害阈值,会对植物产生危害影响,这时才需要杀虫。

错误三:迷信特效药。越是特效药对植物危害越大,选择杀虫剂只要能达成控制虫对植物体的危害即可。

错误四:滥用杀虫药。不对症下药,滥用杀虫药,经常是当发现无效时,已损失大半。

错误五:忽视虫卵。只注意杀死成虫,忽视虫卵,没有做好当虫卵大量孵化时的应对预防措施。

错误六:长期使用单一杀虫剂。长期使用单一杀虫剂会使虫体产生抗药性,最好能有几种杀虫剂交替配合使用。

错误七:随意加大使用剂量。不按照说明剂量用药,会增加虫体抗药性,且很容易造成药害。

错误八:杀虫后立即检查。很多药剂要在2~3天后虫体才会逐渐死去脱落,一般3天后才看到确切效果。

错误九:不注重用水量和施药时间。不同用水量对杀虫剂的效果影响较大,特别是高温干旱季节赢加大用水量,同时施药时间往往决定效果,特别是针对傍晚才出来活动的害虫。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bmdt_79360/202108/t20210819_2984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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