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补助到位。2020年以来,旺苍县到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转产项目资金700余万元,主要用于退捕渔船及网具回收处置、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贴、贫困渔民生活补助、禁捕工作宣传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旺苍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旺苍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通过评估、公示的方式对渔船补助标准进行了公布,并明确按照统一标准对渔网进行补助,在与退捕渔民签订补偿协议后,统一集中将渔船、渔网全部拆解销毁,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到户。
2.安置保障到位。全县退捕渔民共64人,其中劳动年龄内人数51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3人。现有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共51人,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已全部转产就业,转产就业率100%。目前已纳入养老保险64人,参保率100%,切实解决了退捕渔民的后顾之忧。
3.禁捕宣传到位。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建政策宣讲队,在张华镇、东河镇等乡镇召开退捕转产工作座谈会,向相关村社、渔民发放《旺苍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明白纸》10000余份,张贴禁捕通告500余份,设置大型永久性标语牌46个,临时宣传标语200余幅,宣传牌200余个。依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旺苍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制作音频在县域内全覆盖循环播报,全面调动村社干部、渔政协助巡护队员入户宣传,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的良好氛围。
4.动态监管到位。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协同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采取“专业化+社会化”队伍建设模式,由村社推荐、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审批的方式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配合县级部门开展加强非法捕捞、违法垂钓等巡查。2020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2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司法移送21件),打击处理39人;销毁地笼网等网具110余张、电鱼器6台(套)、橡胶胎筏1幅;暂扣或销毁钓具268根,劝离1000余名垂钓人员,涉渔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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