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9年和2020年共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73.24万亩,总投资近10亿元。建设地点涉及两县四区,项目建设在全市遍地开花,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
我市2019年、202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91万亩和25.13万亩,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区实现了旱涝保收有保障、耕地质量有改善、机械化条件有提升的建设目标。在2020年抗旱工作期间,各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提前启用,通过灌溉实现抗旱面积达14.91万亩,充分发挥了工程设施作用。在常规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我市又积极争取2020年新增建设任务22.2万亩,新增任务量占比全省40%,新增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和“先建后补”模式组织实施,近日开工建设。
二、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协同推进。市政府组建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被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阜蒙县和彰武县两个产粮大县分别结合各自实际,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队伍建设。全市初步实现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领导管理机制。
三、根据实际出台制度政策
为了保证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省厅出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农田建设设计管理办法》等6个专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市印发了《阜新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阜新市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实施细则(试行)》及《阜新市农田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暂行办法》等三项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政策,相关办法的制定、出台和实施,既是对省农业农村厅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又是结合阜新当地实际的细化落实,有效推动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为促进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四、加强管理创新体制机制
为了更加科学、高效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我市设计开发了阜新市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网平台,该平台现已启动试运行,平台围绕构建“网络项目管理部”理念,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工作效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任务分解、初步设计申报审批、项目数据生成与统计、年度实施计划申报与审批、施工进度调度等管理工作全部实现线上操作。同时,平台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市、县、区可对参建项目企业进行评价,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合同等情形的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等参建单位,采取不良行为公示或者黑名单,强化对行业参建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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