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21〕6号)要求,从202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各地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为切实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地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近期,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草拟了《襄阳市2021年度化解村级债务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奖补资金分配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应化债总额、年度目标完成等情况,同时适当向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等脱贫县和四个城区倾斜。奖补资金分配由基本权重奖补、化债绩效奖补和重点倾斜奖补三部分组成,其中化债绩效奖补部分主要根据各县(市、区)债务化解情况(包括化债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和化债工作重视程度(包括县级配套资金、维稳、经验推介等)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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