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5年)》(内农牧机发〔2020〕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辽市农牧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5年)》(内农牧机发〔2020〕133号),稳步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以玉米、小麦、油菜、大豆、杂粮等作物为主,以提高农机装备和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水肥高效利用等技术为路径,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丰产、节本增效、稳中求进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逐步在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的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促进我市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市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适宜面积的20%。保护性耕作理念全面建立,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撑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基本建立,保护性耕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力争达到520万亩,其中科尔沁区30万亩、开鲁县30万亩、科左中旗190万亩、科左后旗100万亩、奈曼旗100万亩、库伦旗10万亩、扎鲁特旗60万亩。经过持续努力,推动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三)技术模式。重点推广秸秆全量还田覆盖+免少耕和秸秆部分还田 (或留高茬)覆盖+免少耕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各地要结合当地土壤状况、气候条件、经营规模、种养结构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和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在具体应用中,尽量增加秸秆覆盖还田比例,增强土壤保墒能力;尽量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根据土壤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
二、行动安排
(一)实施整县推进
1.稳步扩大实施面积。各级旗县区人民政府要从现有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粮食稳产的前提下,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要求,稳步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在“十四五”期间,优先选择实施保护性耕作基础较好、立地条件比较适宜、群众积极性较高的1—2个旗县开展整县推进,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整县推进保护性耕作面积原则上达到县域内适宜面积的50%以上,形成技术到位、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在其他地区扎实推进保护性耕作行动,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实施面积,条件成熟的地区适时组织开展整乡整村推进。
2.推动保护耕作高质量发展。以整体推进旗县为重点,以新型经营组织为载体,原则上以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播种为主体技术,在县、乡两级打造一批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每个县级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乡镇级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到2025年,建成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5处以上,每个适宜乡镇至少建成1处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实施基地。通过农机农艺配套,专业化、标准化作业,把高标准应用基地打造成农民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和新装备新技术集成优化基地。
(二)强化科技支撑和装备保障能力
1.组建专家指导组。市级成立由农机、栽培、土肥、植保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保护性耕作行动提供决策服务和技术支撑。研究制定全市主推技术模式和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培训与交流,指导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各旗县区要成立农机农艺结合的技术指导服务组,配合做好机具选用、技术模式确定、技术规范和方案制定、技术应用推广、培训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2.开展实施效果监测。以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为依托,根据不同作物、不同技术模式及区域特点,根据自治区统筹布局安排,设立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长期监测1—2处,重点开展耕地土壤理化特性、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和机具装备实用性等情况的监测,促进技术模式优化和机具装备升级。强化对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研究,促进技术模式优化和机具装备升级。
3.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机械制造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推广服务机构合作共建保护性耕作科研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性、长远性技术研究,为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4.完善标准体系。围绕保障保护性耕作关键生产环节作业技术和作业质量,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田间作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制修订工作。根据不同区域、作物特点,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装备整体配置方案,推进科学化实施、标准化作业。
5.增加农机装备有效供给。鼓励免耕播种机等关键机具制造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中高端产品生产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购置高性能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精准施药机械、深松机械等保护性耕作机具,提升保护性耕作装备。
(三)培育壮大实施主体
1.支持服务主体发展。鼓励各旗县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支持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补助作业任务,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育壮大专业化保护性耕作作业服务队伍。
2.推进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采用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积级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促进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带动大生产和小农户的有机衔接,实现保护性耕作规模化经营。
3.加强培训指导。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依托高标准应用基地,培养一批熟练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生产经营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创新培训指导方式,广泛开展“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培训活动,提高保护性耕作科普效果,引导农民改变传统耕作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农牧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以农牧、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以农牧、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旗两级农牧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保护性耕作行动推进组,细化推进措施,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各旗县市区推进组要组织制定本旗县市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和工作力量统筹,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市和旗县农牧和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保护性耕作行动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和旗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对保护性耕作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优先安排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适宜区域。鼓励各旗县市区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将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等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应用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尽量做到实施区域、受益主体、实施地块“三聚焦”,切实发挥政策集聚效应。农牧系统内科教、种植、农田建设、植保、土肥等相关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作为,在项目资金安排、业务指导等方面共同发力,推进保护性耕作。
(三)科学制定方案。各旗县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于2020年7月26日前以旗县区人民政府文件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各旗县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目标任务、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安排、实施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发展。年度实施方案下发实施前报市农牧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旗县区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支持保护性耕作的政策措施和旗县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做好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安排、实施主体、作业机组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采用互联网、遥感等信息化手段,远程监测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作业轨迹、作业质量等情况,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第三方用无人机航拍查看苗情。为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市农牧、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要求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推进工作开展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分配任务和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质量标准、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案列,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农民群众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让农民成为保护性耕作推动者、受益者,让保护性耕作在适宜地区落地生根。
附件:1.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
推进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3.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1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海峰 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双喜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晓东 通辽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孙建国 通辽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俊岭 通辽市农牧局副局长
敖喜军 通辽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中平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秀丽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振喜 通辽市水务局副局长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辽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马俊岭(兼任)。
附件2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
推进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推进组成员
组 长:姜晓东 通辽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主任、市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孙建国 通辽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俊岭 通辽市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程 有通辽市财政局农牧科科长
蔚锐锋 通辽市发改农经科科长
包媛媛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杨 林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
马力蛟 通辽市水务局农牧水利科科长
陆拾捌 通辽市农牧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科长
殷凤珍 通辽市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王洪兵 通辽市农牧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卢景会 通辽市农牧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张宏宇 通辽市农牧局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冯晓清 通辽市农牧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 静 通辽市农牧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新吉勒图 通辽市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站长
二、推进组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
(二)研究保护性耕作推进工作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定期开展工作调度;
(四)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落实保护性耕作任务;
(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宣传;
(六)完成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组同时承担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运行。
附件3
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专家组成员及职责
一、专家组成员
组 长:新吉勒图 通辽市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站长
副组长:叶 建 全 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
农艺师
李 健 民 通辽市植保植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 员:
谢 友 荣通辽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高级农
艺师
李 金 琴 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推
广研究员
刘 桂 华 通辽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推
广研究员
王 振 国 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作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 东 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玉米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那 日 苏 通辽市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赵 东 华 通辽市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科员二、专家组职责
(一)研究分析市内外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情况、提出技术和政策建议;
(二)为全市保护性耕作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指导我市保护性耕作装备研发改进及技术模式优化、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
(四)对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及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进行指导培训;
(五)承担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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