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敏)日前,记者获悉,鉴于近期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我市及时作出调整,8月1日起,在做好23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据了解,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核酸检测。从2月1日至今,我市认真做好了对23类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23类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陪护、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18类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痛及嗅觉、味觉减退5类人员)。此外,对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包括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景区景点、旅行社、影剧院、网吧、商场超市、外卖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快递、物流行业从业人员,也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截至目前,我市每周检测23类人群约4.7万余人,这类检测一直在持续进行中,从未间断。
近日,鉴于国内多个城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市从8月1日起,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全市新增高风险行业重点人群,由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单位与检测机构对接,进行核酸检测;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3天一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属于23类重点人群,原来每7天检测一次,从最近开始,我市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高风险行业人员每3天检测一次。
另外,为满足市民对核酸检测的需求,我市16家医疗机构开展对外核酸检测服务,包括: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及该院南院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981医院、航天中心医院承德分院(市第六医院)、承德县中医院、丰宁满族自治县医院、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宽城满族自治县医院、宽城满族自治县中医院、隆化县医院、隆化县中医院、兴隆县中医院、滦平县医院、滦平县中医院。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市民,可以就近到提供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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