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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虽远必诛”的深层意义

2021-08-21 02:24:40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佚名我要评论(0条)
6月7日早晨7点,随着一架中国民航包机缓缓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94名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台湾犯罪嫌疑人被我国警方从西班牙押解回国。至此,历时近3年的中国、西班牙警方联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长城行动”取得重大战果。

   此次“长城行动”历时之久、出动警力之多、引渡人数之众在世界各国执法合作史上和引渡史上也属首次。

   近年来,由于活动在东南亚国家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受到沉重打击,他们逐渐向远离中国的欧洲、非洲甚至南美转移,其中欧洲的西班牙、希腊等国也成了犯罪团伙的藏身和作案之地。“长城行动”是我国首次与欧洲国家联合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警务执法合作行动,显示出我国警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虽远必诛”的决心。

   这些犯罪团伙对中国大陆民众疯狂实施诈骗,像清华大学教授被骗1800多万元,甘肃教师被骗自杀的案件,广东惠州3400万案件,浙江杭州1250万的案件等等国内多起上千万元的案件。

   电信诈骗产生的社会负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蚕食国家的形象。诈骗电话满天飞,几乎没有人能够幸免,包括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给人的印象中国到处都是骗子,国家的形象被电信诈骗的骗子们玷污,电信诈骗正在蚕食国家的形象,我们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最终要全民为骗子“买单”。

   二是吞噬诚信社会。市场经济完善的社会,是以诚信社会为基础的社会,诈骗电话正在疯狂地吞噬诚信社会基础,造成人与人信任的危机,最终谁都不相信谁,即便是父母子女或者朋友的电话,都打上一个问号,这样的社会人人没有安全感,怀疑迷漫的社会,为人们的幸福生活打了折扣。

   三是动摇社会稳定。电信诈骗成功意味着被诈骗的人苦难的开始,被骗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同时,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不仅严重地影响家庭的生活,影响孩子的教育,随之而来的自杀等不稳定风险增加,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源,社会后果严重。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执法部门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生活中还是要注意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主动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提升自己的预防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类诈骗。


原文链接:http://nyncj.xinyang.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0&id=1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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