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清理!”9月10日上午,随着一声令下,连云港市海州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暨违禁药品销毁现场会在海州区板浦镇善后河码头举行,此次现场会由海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海渔支队、市水警支队、板浦镇及锦屏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及养殖企业代表参加现场会。现场集中公开展示了135公斤被查处的噬弧杀星、三联生物噬菌王等禁用药品,下一步将由市局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今年5月份,海州区渔政监督大队在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执法检查时,在某南美白对虾养殖单位仓库中发现了数量较大的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该药品是农业农村部第2294号公告中规定停止使用的81种兽药之一,是经农业农村部定期清理的具有较大生物安全隐患的兽用生物制品,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告要求全面停止经营、使用该兽用生物制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法条,海州区渔政大队对涉事单位迅速展开了立案查处,查处并没收某品牌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135公斤,并处罚款一万元,目前罚款已缴清。该案件是2017年以来我市首个停用兽药违规使用处罚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警示作用。
自全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来,各县区渔政监督机构持续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在全市逐渐形成了以案释法、以案震慑、以案促改、以案明责的正向推力,为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踵事增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由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江苏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压实属地责任,依法、依职能对使用禁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9月初印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下一步,市支队将对全市渔政监督机构开展拉网式专项督查,督查行动将紧盯水产育苗、高峰养殖及重要节假日集中上市等关键节点,紧跟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制度落实,紧抓水产养殖违法案件查处,依托检打联合,拧紧水产养殖源头安全思想认识总开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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