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为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农资产品、农机、渔药店及动物诊疗等企业的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22日,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派出检查组3名工作人员赴宝应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江苏来运农资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宝应县农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宝应县康丰渔药经营部、宝应县琪爱宝宠物医院等4家农业主体进行了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 “问、查、看”的方式对农机驾驶员岗前培训、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年检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农资药店、渔药店和动物医院3家企业的行政许可、农药(兽药)进货和销售台账、货架农药(兽药)分类摆放等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宣传了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相关知识。同时,要求各经营主体一定要按国家农药(兽药)经营管理规范采购农药(兽药),严把农药(兽药)进货关,遇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药(兽药)要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在本次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比较共性的问题,比如台帐的规范建立,填写不全面;进销存未及时录入到电脑,时间上明显有滞后性,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经营者当场表示:一定要按照市、县局执法人员的要求,尽快整改到位。(供稿: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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