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
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认定范围
在本县(市、区)内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较大影响的高素质农民。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3年内未发生违规违法、重大安全事故。
(二)个人资料已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已获得此类称号的高素质农民不再推荐申报。
三、推荐程序
由所在单位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材料报送
材料纸质版请于7月22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同时报送可编辑版和PDF扫描版至陈海英粤政易邮箱。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其他未列明事项请按省农业农村厅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陈海英,联系电话:336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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